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调整驻并省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经校领导研究决定,按照太原市的冬季取暖标准,现启动2017年在职在编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补贴的发放工作。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 厅级、正高级:每人每年5600元;
2. 处级、副高级:每人每年4480元;
3. 科级、中级、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 3920元;
4. 其他人员:每人每年3360元。
劳资科已将明细发到各单位办公室核对,并于近期通知财务处发放。若需咨询,请联系劳资科,电话:3922048。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