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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报名参加2017年住房分配”但未进行住房分配人员房产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0    作者:    来源:中北大学校园网     点击率:

目前,后勤管理处已将参加“2017年住房分配的选房人员名单”反馈回我单位,现需将未进行住房分配人员的房产证退还本人。具体退还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还范围:于2017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间将房产证交到国有资产管理处的人员,详见《退还已收缴房产证人员名单》;

二、退还时间:2017年11月1日--11月2日;

三、退还地点:主楼3层302房间;

四、退还人需携带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17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间开据的《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房产证收取收据》办理退还手续。

若有不清楚事宜,请联系房地产管理科 电话:3942711。

特此通知!

  
           退还已收缴房产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1 赵世辉
2 张晓明
3 张福宏
4 严利芳
5 牛祥林
6 张并生
7 常辉
8 苗俊娥
9 王明丁
10 崔永俊
11 杨宝东
12 卢继红
13 李作珍
14 唐道光
15 姚英
16 李运芝
17 侯文
18 张廷芳
19 刘仁富
20 陈金海
21 刘全全
22 尹慧芳
23 史娜
24 王浩全
25 曹智荣
26 梁晓署
27 郭四货
28 裴焕斗
29 刘改娥
30 王晓刚
31 罗留柱
32 张志海
33 王长江
34 程贤福
35 苏淑靖
36 赵飞虎
37 郝晓光
38 彦连治
39 黄定樑
40 仝彩花
41 董晓丽
42 刘春梅
43 何养龙
44 朱吉祥
45 吴秉衡
46 邓儒生
47 张有生
48 王政明

中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