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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继承编:使孝顺儿孙越来越多 让孤寡老人体面生活

发布时间:2021-02-2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民法典继承编:使孝顺儿孙越来越多 让孤寡老人体面生活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关于遗产、继承的纠纷会越来越多。民法典审议通过后,有许多新的遗产与继承的制度,将影响人们的生活。

如何立遗嘱?

这是关于遗产与继承会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民法典未通过前,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而民法典继承篇增加了两种形式,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这两种遗嘱形式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发,科技的变化,便利了立遗嘱人。移动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智能机几乎人手一机,用手机录个视频,也可以作遗嘱用,当然,见证人这些还是要有的。但比以前请人写,再签字的方式,毕竟简便多了。

有钱但没孩子的老人如何养老?

由于环境的变化对人生育能力的影响,以及社会心理的变化,没有孩子的孤寡老人、失独老人也越来越多。对于这些老人,可以采用遗赠扶养协议来为自己的老年生活进行规划,使得自己没有生育后代的情况下,也安享晚年。

具体怎么利用这个遗赠扶养协议来规划呢?民法典与以前的继承法相比,最大的变化是签遗赠扶养协议的对象很广,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之外的个人与组织。这样,任何个人与组织,都可以与老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人的生养死葬义务,即有权利获得老人的遗产。以前虽然理论上也可以签这样的协议,但民法典在法律上首次作了民确的规定,从而为以房养老,以其它财产养老奠定了法律的基础。

碰上不孝子孙怎么办?

在电影里,电视剧里,戏剧里,我们经常看到,法定继承人不孝敬老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通过遗嘱将遗产赠给其它赡养自己的人,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资格。而这些影视或文学作品里的一个常用桥段是,老人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效力不认可。以往,遗嘱有一个效力的优先性规定,也就是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但这对农村的老人是不利的。一方面,公证处离农村远,另一方面,老人也不知道自己立的遗嘱还需要公证处公证。而民法典通过后,这方面的担忧将不复存在。各种遗嘱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存在数份遗嘱,并且内容不一致,以最后一份遗嘱的内容为准。这样,碰到不孝子孙,可以通过遗嘱剥夺其继承权,等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变成一个孝子贤孙时,再通过遗嘱恢复其继承权,因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并不会带来太多的麻烦。

人是感情与利益的动物。在利益面前,有时感情会失去作用。民法典继承篇通过制度,保证当事人的利益,让人的感情在制度的规范下,符合社会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