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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工作政策(三)

发布时间:2020-08-26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老干部工作政策(三)


      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200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6]12号)规定: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2)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4)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6)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自愿量力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尤其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作贡献。  

      (7)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8)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制定组织发展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关心培养离退休干部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对符合党员条件,达到党员标准的离退休干部,要及时吸纳。  

      八、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应如何设置?

      200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6]12号)规定:  

      各地各单位应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身体、年龄状况和居住地的分布情况,本着有利于教育管理、有利于参加组织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一般应单独建立,党员较多的可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总支;党员人数少或居住比较分散,不具备单独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条件的,可与在职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也可采取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确保每一个离退休干部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都能参加组织生活。 

      九、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选配有何具体要求?

      200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6〕12号﹚规定: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应由党员中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员普遍高龄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要更多地给予关心和指导,可采取由在职干部党员担任联络员或支部委员的方式协助支部开展工作。 

      十、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习有什么具体规定?

      200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6〕12号﹚规定: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把组织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一般每月组织集体学习一次,提倡自学。学习的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要注重实效。 

      十一、应从哪些方面安排和组织好党员离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

      2006年5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组发﹙〔2006〕12号﹚规定: 

      定期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听党课和参加党内其他活动。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身体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组织生活。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支部要定期派人走访,向他们传达重要会议和活动情况,听取意见和要求,并在生活上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