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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8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为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迈开新步伐,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的启事》要求,以及晋普法办[2015]9号文件《关于开展“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现面向全校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求适应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图案简洁易记、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强烈的可辨识性,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同一作品内动漫形象不超过3个。
(二)以电子稿JPEG形式提交,设计稿颜色模式必须是RGB,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发送。作品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分辨率300DPI,大小控制在800KB以下,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进入获奖名单后才需发送原文件;设计稿应配创作理念的文字说明,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单位和职务。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以Word文档电子稿形式提交,文档格式无要求。
(三)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如参考其他作品需注明素材来源。所有应征作品均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二、参与方式
个人或单位均可参与征集报送作品。作品统一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报送至电子邮箱:498961578qq.com。报送作品应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动漫形象征集”字样,并在邮件中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征集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12点。征集截止后,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报送至山西省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进行参评。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法治宣传教育动漫形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报名咨询
联系人:李文婧 咨询电话:0351-3924021 未尽事宜请通过电话形式或者到软件学院106办公室进行咨询。欢迎广大师生踊跃报名参加。

记者:宣传部 软件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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