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开展摸底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见文件(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摸底统计工作,全面调查核实、精准填写信息、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漏报错报。
2.相关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需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准确填写《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若属于退休人员且“退休后享受过相关待遇”,还需提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获得荣誉领取一次性补贴审核表》和《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等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均为打印版,其中一份“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另一份“所在单位意见栏”空下,并提供电子版。
2.《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供电子版。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原件由各单位进行审核确认后归还本人。
4.个人所有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一人一袋,袋上注明姓名和单位。
5.上述所有材料于3月25日(本周四)下午6点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力资源管理处人才发展科(德怀楼5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fzk@nuc.edu.cn,务必按时报送,过期不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喜英 刘 娟 赵静静
电 话:3924992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2.《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基本情况表》;
3.《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汇总表》。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