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14〕4号
中北大学关于开展
“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的 通知
各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机关各部门:
根据晋高工〔2014〕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管理、严肃纪律、落实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机关良好服务形象,促进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团结向上的工作氛围,决定开展“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陶功定 刘有智
副组长:安建平
成 员:张惠选 肖忠良 韩 焱 沈兴全 薛 智 白培康 熊继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
主 任:安建平(兼)
副主任:纪委副书记
成 员:纪委委员、党办校办主任、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人力资源管理处处长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整治范围为全校干部、职工。集中整治贻误工作、自由散漫、效率低下等影响学校发展环境、损害学校形象的违反纪律行为。重点是:
1.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串岗闲聊、办私事、擅自脱岗的行为;在办公场所玩电脑游戏、网上购物炒股、观看或下载影视等与工作无关内容的行为;未经批准私自调课的行为;值班期间擅离职守、不按规定上传下达,或者私自让非值班人员顶岗的行为。
2.违反工作作风的行为。闲话生非、制造传播虚假消息、泄露尚未研究决定的信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请示、不汇报、不作为、应付了事、消极怠工的行为;以各种理由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程序擅自行事的行为;对教职员工或学生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行为。
3.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开会时无故不到、提前离场,在会场上交头接耳、打电话玩手机、扰乱会场秩序的行为。
4.违反“请销假”制度的行为。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行为。
三、整治要求
一是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纪律建设工作,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护短遮丑,对于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违反纪律的问题,必须认真调查核实。
二是加强教育、从严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建立健全具体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教育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保持工作井然有序。
三是加强整改、不留死角。各单位要以真抓实干的态度加强纪律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整治。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标准、严肃纪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力戒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学校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工作秩序、纪律秩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查实的违纪违规问题,在依纪依规处理直接责任者的同时,还将严肃追究负有监管职责的领导责任。对制度纪律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本单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工作秩序不正常的,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一把手问责。
中共中北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0日
记者: